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整改意见及《UG环球360官方网站本科工作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2018[17]号)要求,为充分发挥二级教学单位(本科)质量保障主体作用,建立二级教学督导制度和督导队伍,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二级教学督导组是在各二级学院(系、部)领导下
二、各二级学院(系、部)结合本单位实际,参考校级教学管理办法,制定二级教学督导制度,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示,并报质量监控处备案。制度中应包括教学督导人员构成、权责、运行机制等。二级教学督导制度统一为“**学院(系、部)二级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三、二级教学督导员由二级学院(系、部)根据本单
各二级学院(系、部)于2018年1月7日(星期一)前将本单位二级督导工作条例和二级督导人员名单的纸质文件(盖章,院系部负责人签字)报送至质量监控处(主楼241),电子文件发送至zhijianchucwu@163.com。
质量监控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