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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级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办理校园地贷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1
各位研究生同学:
申请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份(附件);
2. 父亲和母亲户口本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未满18岁的未成年学生须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1份(A4纸,签字笔签名);
5.中国银行借记卡一张(在北京任何一个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的银行卡均可)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研究生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