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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届毕业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作者:lym 发布日期:2016-05-03
各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
所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毕业前,需与中国银行当面签署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合同。届时中国银行贷款负责人将就毕业后还款事宜进行解释。
1.面签时间:5月11日(周三)下午13:30
2.面签地点:教图楼313教室
3.相关要求:
(1)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须携带材料有:贷款合同、本人身份证及中国银行卡(存折)。
(2)考取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获取进一步深造及中西部就业的毕业生须带上继续深造(录取通知书或西部就业)的相关证明,符合办理展期的当天办理展期手续。
(3)还款确认须与银行人员面签,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务必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在进行还款确认后,如有提前还款的学生请于6月20日前到中国银行亚运村支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还清贷款后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楼233)进行登记。中国银行亚运村支行联系电话:84802165。
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
所有办理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的还款确认工作在网上完成。生源地贷款网上毕业确认流程、相关问题解读以及还款操作说明见附件1。所有办理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请于6月1日之前完成网上毕业生确认,以保证顺利离校。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话:84659610。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3日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