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
校党字【2021】29号
为提高学校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目的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旨在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水平,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保持领导干部头脑清醒和立场坚定,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驾驭全局和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发挥中心组成员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
二、人员和职责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委常委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学习秘书、记录人员各一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兼院长担任,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副书记代行职责。学习秘书由宣传部部长担任,记录人员由宣传部安排专人担任。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由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组长、副组长负责指导学习计划的拟定和学习活动的安排。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学习秘书负责学习活动的组织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记录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及纪要的整理,记录要用专门的会议记录纸,内容包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学习讨论议程、学习及发言内容等要素。学校办公室、组织部负责人应当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三、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依法治校能力和抗腐防变的能力。
3.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妇女发展的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及与实际工作相关的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科技、军事、外交等方面的知识。
4.根据党中央部署和党在每一时期的学习宣传重点,按照全国妇联党组、教育部、北京市教工委的安排,及时学习党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党建理论、教育理论等。
四、学习时间与形式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最少一次(寒暑假除外)集体学习,全年不少于10次。遇有党的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出台,视情况及时组织学习。
2.为保证学习效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做好学前准备。提前确定学习主题、拟订学习议程、安排重要发言人并撰写发言材料,提前通知中心组成员进行认真准备,学习中发言要理论联系实际。
3.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不定期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通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录像、专题研讨、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
五、学习要求
1.提高学习自觉性。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参加集体学习,学习指定书目,完成学习任务。加强个人自学,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个人学习提高计划,自觉保证学习时间。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理论水平。
2.增强学习实效。坚持和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增强问题意识,树立问题导向,以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实践,将理论学习与着力研究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以具体实践检验和巩固理论学习成果,使学习收获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和领导工作的本领。
3.规范学习管理。建立集体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建立中心组学习计划、总结、考勤、资料等档案。提供经费及物质等必要条件,保障学习活动有序开展。建立领导干部述学制度,把领导干部述学与述职、述廉结合起来,把学习情况、学习成果、学习差距和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对照内容。
4.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的原则,中心组成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读经典、读历史、读党史,做认真学习、深入学习的表率,指导、带动全校师生的理论学习,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人文环境和崇学尚读的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