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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字[2016]29号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奖助学金评选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北校区、各院系:
2015—2016学年奖助学金评选和评优工作从9月18日开始进行。请各单位在认真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今年的评选和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41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168人。
(3)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2016级新生可以参评,分两个学期进行发放。
2.学校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5000元/人,25人,每专业1人。
(2)一等奖:2000元/人,132人,比例为参评学生的3%。
(3)二等奖:1000元/人,221人,比例为参评学生的5%。
(4)三等奖:500元/人,441人,比例为参评学生的10%。
3.社会捐赠配比助学金
5000元/人,40人,面向在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学生。
4.社会奖助学金
(1)冯仪人助学金:5000元/人,2人,外语系、法学院各1人。
(2)冯柃助学金:5000元/人,3人,只面向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生。
(3)金宝奖学金:3000元/人,8人,只面向本科学生。
(4)梁国治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500元/人,11人。
(5)国桢助学金:2000元/人,只面向2016级贵州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女大学生。
(6)惠如助学金:2000元/人,10人,只面向2016级本科新生。
5. 退伍学生奖学金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2000元/人;其他为1000元/人,只面向退伍复学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6.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1)三好学生:按在校生的5%进行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人数的10%(不包含团干部)进行评选。
(3)先进班集体:按全校班级总数的10%进行评选。
二、时间安排
1.9月18日—9月28日学生自行在网上填报综合测评内容。
2.9月29日—10月16日 学生网上填报各类奖项,各院系审核并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和团委。
3.10月17日 学校召开评审会。
4.10月17日—10月21日 学校公示。
三、评选范围
1. 如无特殊说明,各奖项评选范围为全日制普高本科二年级至四年级、高职二年级至三年级学生。
2. 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捐赠配比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助学金。
四、评选办法
1. 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学金、退伍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办法,根据《关于印发<UG环球360官方网站学生综合测评条例>的通知》(校字[2014]3号)、《关于印发<UG环球360官方网站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校字[2014]5号)、《关于印发<UG环球360官方网站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校字[2014]6号)、《关于印发<UG环球360官方网站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校字[2014]7号)、《关于印发<UG环球360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校字[2014]8号)、《关于印发<UG环球360官方网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字[2014]39号)、《关于印发<UG环球360官方网站退伍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校字[2015]3号)等相关文件进行。
2. 社会奖助学金中冯柃助学金和冯仪人助学金,因评选条件中涉及成绩要求,视同为奖学金类。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参见附件1。
3.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社会捐赠配比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等助学金不能同时获得;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奖学金的同学,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或社会助学金或社会捐赠配比助学金。
4.申请退伍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
五、工作要求
1. 要认真做好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和评优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2. 如在评选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报学生工作部(处)和团委。
联系人及电话:
邱浩(负责国家和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9271
赵晓丹(负责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9104
宋艳(负责退伍学生奖学金)9208
侯艺(负责评优工作)9259
附件:1. UG环球360官方网站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2. UG环球360官方网站2015-2016学年国家和社会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 UG环球360官方网站2015-2016学年校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4. UG环球360官方网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