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环球360官方网站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与使用,充分发挥临时困难补助的应急救助功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困难补助是为了帮助我校学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原因而造成经济困难所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资助。
第二章 申请范围
第三条 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父母一方身患重大疾病或意外身亡,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二)学生本人身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三)遇到其它突发性、特殊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第四条 临时困难补助的额度按照学生不同困难情况分为以下补助等级:
(一)因父母一方突患重大疾病或意外身亡、家庭遭受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通过个人申请和相关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者,每人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500-1000元。
(二)学生本人突患重大疾病或发生严重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无法支付学生学习或生活费用,通过个人申请和相关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者,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1000元-3000元。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五条 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UG环球360官方网站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说明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以及获得各类资助等情况,并将申请材料交至院系。
(二)辅导员或班主任签署意见。辅导员或班主任核实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条件。
(三)院系审核。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建议补助方案及额度。
(四)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中心审批、公示、发放、备案。
(五)特殊情况提请院长办公会讨论。
第四章 受理时间
第六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则上每学期第一个月内集中受理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第五章 有关要求
第七条 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贴的时间距突发事件发生时间须在一年内,且在同一学年内申请次数一般不超过两次。
第八条 对于弄虚作假,编造家庭经济困难欺骗学校者,收回补助,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UG环球360官方网站学生临时补助实施办法(试行)》(院内字[2004]5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