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房使用及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10-25 阅读次数:
部门:现教中心
一、学校琴房是专供教学与学生练习使用的实验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琴房,必须遵守琴房使用和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实验室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二、琴房使用者要服从管理,规范操作,爱护钢琴,严禁在钢琴上乱写、乱刻或粘贴,轮流使用一琴者在交接时应注意检查设备情况并做好登记,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琴房管理人员报告。
三、学生练琴必须到指定的位置,不得私自调换或乱窜位置,不得在琴房内喧哗、打闹和无故长时间逗留;使用人员要自觉维护琴房卫生,不得擅自移动、拆卸设备;室内各种设备设施严禁带出室外或挪为他用,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损失责任人负责恢复或原价赔偿。
四、琴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私接或存放非实验室配置设备或物品,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严禁私接乱拉电源,严禁吸烟、随意粘帖、乱涂乱画,严禁携带食品、液体饮料等物品进入实验室。
五、琴房管理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钢琴维护和维修工作,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琴房管理员为琴房使用安全直接责任人,认真做好防火、防水、防雷、防盗等安全工作。要定期进行设备、门窗、水电等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督促解决。
六、琴房管理员要及时监督室内卫生状况,及时清理各种垃圾,对各类安全隐患物品要按规定妥善保管。
七、琴房使用完毕,管理员要对室内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切断各种电源,注意关闭门窗,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八、遇紧急情况,琴房管理人员要冷静处理,先保人后保物,先处置后汇报,使用者要听从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安全有序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