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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原则和审稿要求

2014-06-10
一、审稿原则
l.宏观原则
宏观原则即是要求符合新闻出版关于学术理论类期刊的质量标准中与稿件质量有关的要求。主要是:
(l)政治标准。可归纳为五个方面: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党的宣传纪律:贯彻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对外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照办刊宗旨,贯彻"二为"和"双百"方针。
(2)业务标准。可归纳为三个方面:反映学科的研究前沿热点:理论联系实际,关注和解决现实问题,对政策、管理部门的咨询作用:写作质量符合写作规范的作用,主要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概念严谨、逻辑严密,没有自相矛盾和不能自圆其说的情况。同时遵守数字使用、注释、参考文献等等的规范化标准。
2.中观原则
中观原则是在遵循宏观原则的前提下,突出学报的特点,同时也是宏观原则的具体化。
(l)政治上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政治问题和学术问题的关系。凡学术问题涉及政治问题的,不得以学校研究为由,违反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任何学术问题的研究,必须不与重大现行政策相悖,不得损害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不得违反《著作权法》以及其他法律规范的条文和精神。
(2)学术上必须具有探索性、开创性、或具有新的深度和开掘。主要是: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提出新理论、新见解,运用新方法、发掘新资料。对老课题的论述达到新的深度,或是运用已有理论对新的现实问题作出解释,为当前的改革、建设实践提供理论咨询。对己学的研究结论提出争鸣意见,得出新的结论。从学报总体出发,审选稿件必须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并重。对当时当地的重大问题、社会热点问题,学报应有所反映,但必须以学术理论研究成果形式来反映,而不是一般宣传性内容。不能以重大课题为名而作一般性结论。
(3)写作上必须符合一切写作规范,同时,必须不重复一般理论常识和基本原理。凡稿件中大量复述不必要的一般原理和基本知识,内容又无多大新意的,即为不合格或有瑕疵。
3.微观原则
微观原则是针对学报个性所确定的审稿原则。主要有:
(1)从本院的专业特点和学科优势出发,确定自己的特殊审稿原则。特别要重点选择本院学科优势的稿件,这类稿件既有利于提高学报质量,同时也有利于营造学报的特色。
(2)从学报固有特点所设专栏出发,对有关稿件重点审选。学报所设专栏大多以本院专业特点、学科优势为依据,因此,这一原则和上一原则相关联,但也并不完全一致。如针对当前理论研究的特点或是针对学术研究的某种倾向,所设置的专栏,有时是与各个学科都有关的。专栏作为一个学报的重点,是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的。除此之外,学报还可根据当时情况,确定某一期学报的即时重点,根据这一重点确定优先审选的原则,这更是一种微观原则。
(3)从学报建立巩固作者队伍和培养青年学术人才出发,对本学科著名学者和重点扶植的学术新人的来稿,确立优先审选刊用原则。
二、审稿要求
审稿专家、学者在收到本刊请审稿件后,请按以下要求审稿:
(一)全面评价送审论文
请审稿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论文。
1.论文的思想性。
文章是否符合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论文的科学性。请就论文的选题、指导思想、论据、论证过程等方面评判论文的科学性。
3.论文的可靠性、准确性。
请评价资料、数据来源是否可靠,材料使用是否合理,题目是否切题,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流畅。
(二)对文中错误逐一详细指出,个别知识性错误,请用铅笔代为订正。
(三)明确写出稿件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包括可采用、修改后采用,视修改情况定、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