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对工作制度
2014-06-10
1. 校对人员必须熟练运用校对符号。
2. 本刊实行四校制。
3.校对时,要改正校样上的错字及缺字,不使存在颠倒、多余或遗漏字句行段,以及接排、另行、字体、字号等差错。
4.改正各种外文符号和公式的错误,特别应注意文种、正斜体、大小写、上下角等是否有误。
5.检查版式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标题、表题、图题有无偏斜,字体、字号是否统一,页码是否连贯,线条均匀等。
6.检查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次序与正文所标号码是否吻合。
7.注意插图、表格、数学公式、化学方程式等的地位是否恰当美观。
8.检查行距是否匀称,字距是否合乎规定。
9.统一各级标题。
10.不合版式要求时,应作必要的修改。
11.成品要求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杜绝诸如标题、人名、地名、封面内容、目次等发生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