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全国项目办发[2014]7号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根据2014年西部计划总体安排,为认真做好招募选拔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完成今年的招募任务,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选拔标准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2.选拔方式
全国项目办规定服务省的实施规模(总在岗人数)上限和中东部省份的招募指标下限。招募省继续负责本省(区、市)报名学生的选拔工作。服务省项目办强化招募职能,面向全国高校开展招募工作,鼓励服务地参与本省高校报名学生的选拔工作。
服务省项目办根据规定的实施规模、本省延期服务志愿者人数和本省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派遣人数,确定本年度新招募人数。全国项目办继续向招募省下发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对口招募指标。报名学生可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服务省根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的报名情况,与相关招募省项目办协商确定招募指标。
3.选拔流程
各高校项目办于6月1日前组织志愿者报名、收取报名表、完成审核。各服务省于6月3日前根据报名本省的学生情况与相应省份协商确定对应的招募人数并分配服务岗位。招募省项目办于6月10日前完成选拔工作;6月18日前组织志愿者统一参加体检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录入体检结果;6月21日前完成公示并与志愿者签订招募意向书;6月26日前汇总并审核录取名单;6月30日前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各服务省项目办可根据实际情况于7月22日前完成志愿者补录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一: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
二、工作要求
1. 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要认真总结2013年招募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各服务省项目办要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实施规模及学生报名情况及时与招募省项目办沟通协商,及早确定委托相关省招募的具体人数。各级项目办要做好宣传动员、招募选拔、体检、对接派遣等工作,高校项目办要切实做好本校报名审核工作,及时为服务省、服务县项目办提供咨询服务。
2. 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确保招募质量。各高校项目办要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下载西部计划宣传片、电子海报、歌曲、FLASH等宣传资料,通过校园网络、手机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向高校毕业生发布招募信息。要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大力宣传西部志愿者的先进事迹,激发高校毕业生的参与热情。要充分发挥各院系基层团干和辅导员的作用,指导他们以班级为单位搞好宣传发动,向每一位高校毕业生介绍今年西部计划的相关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动员符合条件并且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报名。
3. 切实做好服务西藏专项志愿者的招募工作。今年是中央援藏工作实施20周年,为贯彻落实中央援藏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部署,全国项目办决定扩大服务西藏专项的实施规模,各省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服务西藏专项的志愿者招募工作;要加强与西藏项目办的沟通、联络,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全面、客观认识西藏、了解西藏,制定鼓励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招募任务。
4. 有效运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精心组织招募选拔工作。各级项目办要全面掌握运用信息系统开展招募选拔工作的基本流程和要点,按照西部计划志愿者岗位录入、报名、审核、录取、岗位对接等多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完成信息统计、审查修改、核准确认等工作。要严把审核关、笔试关、面试关、体检关,将志愿者的服务意愿和西部基层的岗位需求相结合,确保本省招募本科以上学历志愿者的比例不低于80%。
5. 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切实维护志愿者权益。体检工作关系到志愿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后续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推进。各地在体检工作中要严格执行《2014年西部计划体检标准》和《2014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可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查阅),尤其要针对体检标准“第十一条”相关内容进行重点排查。服务西藏专项志愿者体检项目增加肺通气功能检查,体检费标准调整至500元/人;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严重不作为等情况的项目办,全国项目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其体检经费。因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既往病复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省和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并取消招募高校下一年度的招募资格。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