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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环球360官方网站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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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环球360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推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院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推优入党工作,把推优工作作为考察团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团总支负责组织团支部实施,团支部负责具体推优工作。

第三条  推优工作在每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前期开展。

第二章   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第四条  推荐对象为18-28周岁、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第五条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推优”的具体条件如下:

1、推荐对象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党的宗旨,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推荐对象应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日常生活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3、推荐对象应密切联系同学,充分发扬奉献精神和集体观念,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在同学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推荐对象应遵守校纪校规,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且本学年未受通报批评。

5、推荐对象能够刻苦学习,全面系统地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学习成绩良好,平均成绩原则上在80分以上,参与推优年度没有课程不及格现象。

6、推荐对象应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受到过学校、院系的奖励或表彰。

7、推荐对象应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   推优入党的程序

第六条  我校“推优”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第二阶段即推荐积极分子作为入党发展对象。

第七条  各团总支按学年制定“推优”工作计划,校团委统一部署全校的推优工作,并对团总支、团支部的推优工作进行指导。

第八条  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要向所在团总支组织部提出申请,各团总支需派专人参会指导。

第九条  由团支书、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召开推优大会,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团支部人数的2/3。

第十条  每次推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总人数的20%。

第十一条  推优大会流程

1、主持人介绍推优办法。

2、推荐候选人。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均可作为推荐候选人,通过采取无记名投票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若干。

3、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候选人应按照推优的标准,从思想、学习、第二课堂活动、奖惩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自我评述需要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4、民主评议。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形成群众座谈会意见。

5、民主表决。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表决。得票超过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含半数)且得票多的候选人获得推优资格。

第十二条  各团总支审核、汇总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后,由团支部书记指导推荐对象填写《UG环球360官方网站推优入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负责填写推优大会情况、被推荐人优缺点和团支部推优意见,将《推荐表》和民主评议意见上交团总支。

第十三条  团总支审核团支部《推荐表》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的团员情况进行考察后,将民主评议意见转交党总支。公示情况报告和《推荐表》上报校团委。

第十条  校团委审核各团总支上报材料,下发《推荐表》和审批通知单。

第四章   推优入党的纪律

第十条  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取消相关责任人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推优入党工作要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起实施,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