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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图书馆关于清理读者个人物品的通知
部门:图书馆 发布日期:2023-08-27 点击次数:
从本学期开始,为了彻底进行图书馆阅览区域的清理和消杀工作,营造图书馆内良好有序的阅读学习环境,也为了方便考研区读者,考研区学习的同学若存放图书(仅限存放图书),离馆时可将图书存放于收纳箱中(自备收纳箱,并标注姓名和手机号),放置在阅览桌下,如下图:
不得将个人物品遗留在图书馆除收纳箱外的任何区域,如阅览桌面、椅面、书架上等,遗留个人物品在闭馆后会清理集中存放。请各位读者及时带走个人物品,逾期未带离图书馆的个人物品在集中清理过程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
上学期末遗留在图书馆的个人物品请及时到六层服务台领取,领取个人物品时,务必进行甄别,以免拿错,无人认领的9月15日后将做无主处理。
图书馆
202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