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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习惯养成计划”管理条例 暨育慧书院院规

部门:图书馆  发布日期:2017-09-11  点击次数:
 “阅读习惯养成计划”管理条例

暨育慧书院院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阅读习惯养成计划顺利开展,保证参与成员的阅读质量,规范活动的实施细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由参与成员共同商讨,活动主办方图书馆最终制定并执行管理。

    第三条 所有成员须严格按照制定好的条例参与活动,服从管理,履行职责,享有权利。

    第四条 “阅读习惯养成计划”以年度为单位开展,育慧书院每年招一届书生,因此本条例的施行范围以年度计算。

 

第二章 组织建构

 

    第五条 育慧书院:为施行统一管理,有效开展各类与读书有关的活动,督促成员认真执行阅读计划,特成立育慧书院。

    第六条 先生:聘请校内外教师、学者担任书院的先生,以阅读辅导或专题讲座的形式指导书生养成阅读习惯、提升阅读水平。

    第七条 书生:面向全校师生招募,凡有阅读兴趣,意愿培养良好阅读习惯者,提交《阅读计划申报单》后即可成为育慧书院的书生。

    第八条 学监:由图书馆教师担任,负责书院的统一组织管理,包括发布通知、组织活动、学籍管理、考核评定等工作。

    第九条 小组:以自愿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成立小组,每个小组选举一名组长,以便开展团队作业、进行互助分享。

    第十条 管理委员会:由图书馆指导教师、小组组长组成,按照条例进行管理、监督,组织开展活动。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施行积分制管理制度,以此作为考核书生的标准,纳入活动最终评审项目。

    第十二条 每位书生结合自己制定的阅读计划和统一的活动安排参与活动,完成计划,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十三条 积分管理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要求认真、如实记录,定期公布各成员的积分情况,活动结束后完成汇总工作。

 

 

第四章 管理细则

 

 

    第十四条 自修:每位书生提交《阅读计划申报单》,按计划开展阅读,及时撰写读后感或在QQ/微信/微博等平台分享读书心得(每本书最多撰写3篇),发送文档或截图至公共邮箱yuhuishuyuan@163.com或学监邮箱1271307770@qq.com,获得相应积分(根据质量每篇1-3个积分)。注:所有发送的文件以文件名+姓名命名。

    第十五条 育慧讲堂:书院聘请先生开设育慧讲堂,分专题对书生进行阅读指导,每位书生参加一次获得3个积分。

    第十六条 育慧园地:书院利用线下(图书馆五层)和线上(QQ群)两个平台,作为书生们分享交流的场地,以茶话会、朗诵会、阅读笔记展等形式分享汇报各自的阅读收获和体悟,根据书生的参与情况给予相应积分(每次活动2-5个积分)。

    第十七条 每月公布一次积分排名,为个人积分前三名的书生颁发奖品,且每人加2个积分。

    第十八条 积分晋级:从提交《阅读计划申报单》之日起到提交评审材料通知发布之日终计算、施行。

    一级(童生):满20个积分    参加一小时讲座双倍积分

    二级(秀才):满50个积分    预约体验图书采购

    三级(举人):满80个积分    开通知网漫游

    四级(进士):满100个积分   获得综合测评加分证明

    第十九条 积分评定及管理:以月为单位由各组轮值,当值小组成员负责给每位成员提交的读后感或心得进行打分,并记录考核每位成员参加活动的情况,汇总给学监审核后做最终评分。

 

第五章 审核评定

 

    第二十条 各书生按期提交《阅读计划评审申请单》及阅读心得报告,汇报完成情况。

    第二十一条 管理委员会根据每位书生的日常积分、评审申请材料和图书馆借阅量综合审核评定。

    第二十二条 完成阅读计划的书生可获得证书(注明等级),另根据审核评定情况设立奖项。

    第二十三条 以上各项积分管理及奖项评定,均基于书院规范管理、书生如实参与为原则,切忌抄袭读后感或心得、冒名参加活动、徇私打分等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后依情况做警告或除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