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16-01-06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现接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5]590号),有意向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教师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在个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批准,于2016112日之前将个人申请报人事处,按程序进行网上申报。

 

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 事 处

                          2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