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拟聘人选或需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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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7-10
校人字[2015]15号
各教学部门: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216号)精神,为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竞争实力,现组织各部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拟聘人选或拟聘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部门根据本部门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提出拟聘人选(如有具体人选)或拟聘需求。具体包括:拟聘岗位、拟聘专业、拟聘具体条件、聘用项目类型(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或青年学者项目)和拟聘岗位职责等。
二、拟聘人员应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应特别重视思想政治表现。
三、原则上每学科拟聘人员不能超过一个。
四、拟聘人选或需求务必于7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
五、人事处根据需求情况组织具体招聘和申报工作。
联系人:寇琳
联系电话:84659050
附件1: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 事 处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