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拟聘人选或需求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15-07-10

校人字[2015]15

 

各教学部门: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216号)精神,为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竞争实力,现组织各部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拟聘人选或拟聘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部门根据本部门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提出拟聘人选(如有具体人选)或拟聘需求。具体包括:拟聘岗位、拟聘专业、拟聘具体条件、聘用项目类型(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或青年学者项目)和拟聘岗位职责等。

二、拟聘人员应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应特别重视思想政治表现。

三、原则上每学科拟聘人员不能超过一个。

四、拟聘人选或需求务必于715日前报送人事处。

五、人事处根据需求情况组织具体招聘和申报工作。

 

联系人:寇琳

联系电话:84659050

 

附件1: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 事 处

201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