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青年英才计划2015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的通知
青年英才计划项目负责人: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编制2015年市教委所属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京教财〔2014〕21号)等要求,请项目负责人提交2015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2015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总体安排,2015年已进入“青年英才计划”实施的第三年,项目即将结项,请项目负责人结合当年各自项目申报书、对照阶段性目标,科学合理制定2015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按计划有序开展工作,顺利完成收尾年各项工作。
二、编制2015年度经费预算
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在北京市教委下达的预算控制指标内(每人5万元),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按照年度内可完成的工作量,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按时申报项目经费预算。
三、申报要求
1、经费预算支出范围和支出比例
支出范围: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租赁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此外,申报教育教学类项目可申报培训费。支出范围内容说明、开支标准详见附件1。
支出比例:差旅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其他支出内容无比例要求。
支出要求:2015年共建项目不支持工程改造修缮及教职工的出国(境)交流内容。
2、项目计划目标与经费预算、预算支撑材料需保持一致。
2015年青年英才计划已纳入北京市财政预算评审,请项目负责人在上报2015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同时,提供项目预算的支撑材料评审要求详见附件2。
3、申报材料:(1)2015年度工作计划;(2)2015年度经费预算;(3)预算支撑材料
4、报送时间:12月10日16点前
报送地点:教图楼910室
联系人:寇琳
联系电话:84659050
人 事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