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环球360官方网站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的规定(校人字〔2020〕12号)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21-04-2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切实把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贯彻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校每位教授、副教授必须每学年为本科生上课,且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教授、副教授要严谨治学,教书育人,教学效果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二、各院系(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教育部的文件精神,采取措施,周密安排,切实保证每一位具有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学年都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尤其提倡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倡导知名教授开设新生研讨课,激发学生专业兴趣和学习动力。

三、如无特殊原因(生病、出国等),不服从学校安排,不能坚持每学年讲授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并取消其参加校内外各类评选奖励活动的资格。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课程的,专业技术职务岗届满考核为不合格,不再聘任为教授或副教授,转换岗位改聘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或高职低聘,其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的职务等级标准执行。

四、确有特殊原因(如生病、出国等),在某一学年无法为本科生授课的,必须事先向所在院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方可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五、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列入个人年度考核要求,日常考核由所在院系(部)负责。学校将各院系(部)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规定的情况列入其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六、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2020年9月23日发布之日起施行。《UG环球360官方网站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的规定》(校内字[2005]60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