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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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5-23
一、根据学校用人计划开始接收简历;并组织适合人员面试、试讲。
二、确定拟接收人员,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本科、研究生)
2、成绩单复印件(本科、研究生)
3、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原件需要审核)
4、各类荣誉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5、导师推荐信
6、函调信回复(由毕业生所在学校提供)
7、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毕业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三、体检、政治审查、查看个人档案。
四、人事处提交接收报告待院长办公会审批后,签署三方协议。
五、办理接收手续,毕业生需办理如下手续:
1、提交户口卡、报到证(原件)
2、在人事处报到并登记
3、在人事处领取转单,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将转单交回人事处
4、提交一张一寸照片,办理工作证
5、填写干部履历表
6、签署服务期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