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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21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北京市教委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5年度科研统计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至寒假前完成。请各部门组织教职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录入2015年度(11-1231科研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科研管理处将对本年度科研情况进行审核、统计并及时上报上级机关,希望各部门及时组织实施,做到信息完整、准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系统填报

科研系统已于近日升级,登录方式不变,界面较之以前有一定变化,更利于教职工清晰填录项目、成果等信息。

请教职工从即日起至2016120日之前,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在家使用vpn也可以登录),完成科研信息录入工作。教职工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门户系统后,在页面左侧栏目中点击“科研管理系统”进入个人填报页面,具体填报内容包括:

1、科研项目:由各个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录入2015年新立项的纵向项目(包括校级)、横向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在“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新增”,录入项目相关信息(也可通过页面右下角的快捷通道填写),尽量填写完整。在确定“项目成员”的“项目年度工作量”时,每个成员的当前年工作量定为1个月即可。

2、科研成果:由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录入,若第一作者为校外人员,由署名最靠前的我校教职工录入,录入人要将其他作者按署名次序填录完整。教职工有“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获奖”、“专利”等成果的,应分别在相应栏目录入相关信息。

   二、教职工提交实物

教职工在录入科研信息的同时,应准备实物资料,于120日前提交各部门的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制作清单、在清单上加盖部门印章,于123日前将实物及清单提交给科研管理处。教职工需要提交的实物包括:

1、论文复印件一份(复印部分包括:封皮、封底、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转载须有转载刊物相关复印件;

2、著作原件一份(不再退还);

3、研究与咨询报告复印件一份(若被采纳须附采纳单位证明复印件);

4、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科研信息的审核

1、科研秘书初审
      科研秘书应确保所有本部门教职工科研情况已全部录入。科研秘书根据教职工提交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在管理系统上核查教职工个人录入的信息。教职工填报的信息与原件相一致的,审核完毕后点击“通过”,使科研管理系统的审核状态显示为“机构通过”。教职工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不一致的,要征得教职工的同意后加以更正。没有原件的,不予“通过”。

 2、科研管理处复查
      
科研管理处在科研秘书初审结果的基础上,依据个人上报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对科研成果进行二次核查。        

四、科研秘书统计学术交流和专利成果情况

各科研秘书统计、填写本部门的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附件二)。教职工有专利成果的,向所在部门的科研秘书提交专利证书,科研秘书统计、填写专利情况统计表(附件三)。科研秘书将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和专利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版和盖章后的纸质版提交科研管理处。

五、其他事项 

请科研秘书将今年新入职我校的本部门新增人员的个人身份信息添加到管理系统中,以便新增人员填报科研信息;对职称、学历变动、离职、退休人员的个人身份情况加以调整。

 

联系人:叶亮 84659024  教图楼930  yel@cwu.edu.cn

 

                                      科研管理处

20151221

 

附件一: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专利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