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教社科厅函[2015]2号文件,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总计9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必须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限额
根据上级通知,我校申报限额为5项。申报人原则上应是上述申报成果的唯一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作者,每人限报1项。
四、申报办法与流程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有关成果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2.申报者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申报者请于2015年3月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科研处,若申报成果件数超过限额,科研处将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用A4纸双面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1份原件;论文类成果报送1份原件,1份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研究报告报送全文1份(可以是复印件),另需研究报告摘要3份装订在申报评审书后。
3.材料装订要求: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一份(可以是复印件),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照:《申报评审表》、成果/研究报告摘要、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4.未获推荐成果的所有申报材料一律退还。
联系人:叶亮
联系电话:84659024
E-mail:kych2005@126.com
附件:1.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2.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3.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答疑
科研管理处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