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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科研基地建设专项及2015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1-15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为加强我校科研基地建设、打造特色学科、提高我校科研和学科建设水平,增强学术竞争力,科研处组织开展科研基地建设专项及2015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基地建设专项
申报者为我校实体、非实体研究中心。该专项旨在加强实体、非实体研究中心建设,提升团队研究能力和学术影响力,为打造特色科研基地奠定基础。有意申报的研究中心应结合自身设立宗旨,根据需要拟定具体建设计划,编制每一项活动的经费预算。可以实施的建设工作包括:举办学术论坛或会议、组织专题培训、参加学术会议、外出调研、交流或接受培训、网站建设、成果或活动展示等。申报者可以结合自身需要,申请1万至5万元不等的经费资助。本专项拟资助不超过15个项目,项目期限不超过两年,结项时应详细报告本项目的实施情况、提交相关资料和取得的成效。本专项不作为校级科研课题。未及时使用经费和完成建设任务的,收回所拨经费、撤销项目。
二、2015年度校级科研课题
申报人为教职工个人,有未结项校级课题和获得学校配套资助经费的未结项课题的教职工不得申报。校级课题重点支持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学术价值的课题,着力培育申报国家及省部级各类课题以及与学校学科发展、专业特色相关的课题,提倡各研究中心、学术团队进行多学科和跨学科研究及妇女/性别研究。仅限学术类科研课题,院校发展类课题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申报人按《校级科研课题管理暂行规定》(校内字[2009]14号)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申报、使用课题经费、完成研究任务。所有项目必须在两年内完成,未及时使用经费和完成建设任务的,收回所拨经费、撤销项目。
三、申报材料提交及答辩要求
1.申报科研基地建设专项的科研机构,应填报《科研基地建设专项申报书》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2.申报2015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的申请人,应填报《UG环球360官方网站校级科研课题申报书》及论证《活页》并提交纸质及电子版。
3.申报科研基地建设项目的科研机构、年度校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的申请人,需参加学术委员会组织的评审答辩,申报校级课题中的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的负责人无需答辩。上述项目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给予立项。
五、申报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职工做好申报准备工作,于2015320日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各院系部、各职能部门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材料提交:教图楼930
联系 人: 叶亮
联系电话: 84659024
                                                        科研管理处
                                                                                           20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