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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18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鼓励教师申报高水平国家级项目,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本年度科研处将继续组织开展培育项目。拟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可以向科研处申请培育项目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计划申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均可申请此次培育项目资助申请人须符合相关项目的资格要求(按往年情况,已申请过2020教育部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请2020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资助。鼓励教职工自愿组合、优势互补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鼓励研究中心组织中心成员申报。

往年获得过培育项目资助的负责人,须有明显改进的论证材料方可申报本年度培育项目,或者另行确定选题内容进行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严格把关确定最终资助项目,质量不高的项目申报将不予资助。

二、具体安排

申请人填写《培育项目资助申请表》,于2020110日前将电子版提交科研处,并同时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的初稿电子版。

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初稿进行评审,提出修改建议并反馈给申请人,于放假前决定给予资助的培育项目,并确定不同项目的资助额度,重点资助项目给予10000元、其他资助项目给予4000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用于课题论证和申报准备工作,支出范围为:图书资料费、印刷复印费、市内交通费(不超过20%)、专家咨询费、小型会议费及学生劳务费等,不得用于论文版面费及异地差旅费。

三、获准资助的课题组的任务

课题负责人应积极组织课题组成员认真研究课题指南、深入讨论课题设计、向校内外专家咨询、精心撰写申报材料,争取成功立项。在此过程中每个课题组至少应召开2-3次课题组成员小型研讨会,必须多次请同行专家进行指导。

联系人 叶亮  84659024  kych2005@126.com

 

附件:1、培育项目资助申请表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科研管理处

                                          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