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鼓励教师申报高水平国家级项目,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本年度科研处将继续组织开展培育项目。拟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可以向科研处申请培育项目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计划申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均可申请此次培育项目资助,申请人须符合相关项目的资格要求(按往年情况,已申请过2020教育部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请2020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资助。鼓励教职工自愿组合、优势互补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鼓励研究中心组织中心成员申报。
往年获得过培育项目资助的负责人,须有明显改进的论证材料方可申报本年度培育项目,或者另行确定选题内容进行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严格把关确定最终资助项目,质量不高的项目申报将不予资助。
二、具体安排
申请人填写《培育项目资助申请表》,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电子版提交科研处,并同时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的初稿电子版。
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初稿进行评审,提出修改建议并反馈给申请人,于放假前决定给予资助的培育项目,并确定不同项目的资助额度,重点资助项目给予10000元、其他资助项目给予4000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用于课题论证和申报准备工作,支出范围为:图书资料费、印刷复印费、市内交通费(不超过20%)、专家咨询费、小型会议费及学生劳务费等,不得用于论文版面费及异地差旅费。
三、获准资助的课题组的任务
课题负责人应积极组织课题组成员认真研究课题指南、深入讨论课题设计、向校内外专家咨询、精心撰写申报材料,争取成功立项。在此过程中每个课题组至少应召开2-3次课题组成员小型研讨会,必须多次请同行专家进行指导。
联系人 叶亮 84659024 kych2005@126.com
附件:1、培育项目资助申请表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科研管理处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