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梁国治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07

金融系“梁国治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帮助优秀贫困生全身心投入学习,帮助她们解决后顾之忧,根据《UG环球360官方网站梁国治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一、学校自1998年起正式设立“梁国治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

二、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凡我系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贫困学生均可申请。

具体参评条件:

(一)思想政治上要求进步,作风正派。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单科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及格以上。

(三)家庭经济困难。

三、评选梁国治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应在学年总结基础上,结合《金融系学生综合测评条例》进行,应坚持品学兼优的标准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评审办法: 以年级为单位,按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的总和排序依次确定。

五、审批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审批表(见附表),提供学习成绩单(打印并加盖公章)和贫困证明复印件。

(二)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初审,填写意见后将评选汇总结果及申报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

六、本办法在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自2017年1月17日金融系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由金融系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