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地体现我校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UG环球360官方网站学生综合测评条例》,特制定高职学院综合测评细则: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一、综合测评应在学生学年度思想品德小结的基础上,从德、智、体三方面衡量,其中德育最高分为25分,智育最高分为65分, 体育最高分为10分,即:
综合测评总分(100分)=德育(25分)+智育(65分)+体育(10分)
二、综合测评计算方法
申请每项加分的同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加分项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一)德育(25分)
德育分评定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依据,能做到《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基本要求,即获得基础分15分, 在此基础上由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各班班委会、党支部(党小组)、团支部和群众意见后酌情加减分。
A、加分项
加分项累计不应超过10分,具体加分内容和标准如下:
1.思想品德高尚,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受到有关机构表彰、表扬,一次加1分,有突出事迹(如救死扶伤、抗灾救险、支援贫困地区建设等),最高加分为2分。
2.公益意识较强,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且受到有关机构表彰、表扬者,一次加1分,最高加分为2分。在校图书馆服务,服务半年加0.2分,服务一年加0.3分,根据校图书馆提供的名单确定。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各项活动,在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活动中出全勤者,加0.5分(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上党课不加分);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者最高加0.3分(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写思想汇报不加分);在学习、生活中积极向上,团结互助,关心同学,热爱集体者最高加0.5分。
4.在校级以上各级各类集体活动(如文艺汇演、书画、演讲、征文比赛、体育比赛等)中表现突出,为集体争得荣誉者,最高加分为2分。在院级以上同类活动中,参加未得奖每次加0.3分,得奖加0.5分,最高加分为1分。
5.担任各类学生干部(含校院级团学社干部、社团负责人、班团委、学生党支部委员),基础分为0.5分,单项学生组织中担任工作并成绩突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者,经过学院、班级民主测评,最高加分1.5分。校级学生干部加分由校团委提供;院级学生干部加分由院团总支提供;班团委加分由班级测评小组组长提供;学生党支部委员加分由院党总支提供。此项可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3分。
6.在校级以上各级大众传媒(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上发表非学术作品者,一次加1分,最高加分为2分。在校级各类公共传媒及院刊上发表作品者,一次加0.5分,最高加分为1分;在院刊投稿,并能保证稿件质量者,一次加0.2分,稿件被选用者,一次加0.4分,最高加分为0.8分。此项最高加分为2分。(广播站记者投稿、校(院)刊编辑、记者在校(院)刊投稿、在社团内部刊物上发表文章不加分)
7.参加无偿献血者,一年内限加分1次,一次加分为2分。
8.获得各种市级荣誉称号,加分为2分;获得各种校级荣誉称号,加分为1分;获得各种院级荣誉称号,加分为0.8分。(此项限个人奖项)
9.市级“先进班集体”班长,市级“优秀团支部”书记加分为1.5分,其成员加分为1分。校级“先进班集体”班长,校级“优秀团支部”书记加分为1分,其成员加分为0.5分;院级“先进班集体”班长,院级“优秀团支部”书记加分为0.8分,其成员加分为0.3分。校级“文明宿舍”宿舍长加1分,成员加0.5分。院级“文明宿舍”宿舍长加0.8分,成员加0.3分。(此项限集体奖项)
10.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工作认真负责者,最高加分为0.2分。
11.全学年上课全勤者加2分。
12.积极参加社团、兴趣小组、学生组织等,社团、小组、组织等内部成员表现突出者,最高加分为0.5分,由社团、兴趣小组、学生组织负责人开据证明材料并加盖社团联合会会章。参加多个社团、兴趣小组的最高加分为1分。
B、减分项
1.校、院规定必须参加的各类活动,无故不到者,每次减1分。
2.违反校规院纪减分(以学校、学院处分决定为准)受到警告或以上处分者,取消其当年的所有评奖资格。
3.宿舍卫生差,在各类卫生检查中违反学校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其成员减0.5分,宿舍长减1分;受到通报批评一次,其成员减1分,宿舍长减2分。
4.学期中间,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每缺1学时,减0.2分(请假需经班主任老师批准后方才有效,否则一律算作旷课);迟到一次减0.2分,二次减0.5分,迟到3次以上(含3次)按一次旷课1计算,一次迟到或早退达15分钟时,按旷课1学时计算;无故旷课者,每缺1学时,减1分,认识不到问题自己错误,不交检查者,一次减2分。此项累计减分达5分,取消当年的评奖资格。
5.晚上无故不按时返回宿舍者,每被登记一次减0.5分。夜不归宿者,每被查处一次减2分。累计3次者,取消当年的评奖资格。
(二)智育(65分)
A.学习成绩
本项最高累计分不应超过60分。
1.本项学习成绩指所有课程成绩。
2.本项计算方法参照校内奖学金测评系统。
3.成绩转换标准: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的,按实际分数计算。
B.学术成果
本项基础分为3分,最高累计分不应超过5分。有以下情况者可获本项加分:
1.在校级或校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每次加分为3分。
2.在校级或校级以上学术竞赛或学科竞赛中获奖者,每次加分为2分。在院级学术竞赛或学科竞赛中获前三名者,每次加分为1.5分。
(三)体育(10分)
本项基础分为6分加分项累计不超过4分。
A.加分项
1.体能测试加2分。
2.在校级以上运动会个人取得名次者,最高加分为2分;团体项目成员最高加分为1分;未取得名次者,最高加分为0.5分。
3.在校运会上个人取得前三名依次加1分、0.8分、0.6分;团体项目取得前三名依次加分为0.8分、0.6分、0.4分;未取得名次者,参加者加0.3分,最高加分为0.5分。
4.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比赛取得名次者,最高加分为1分,未获得名次者,最高加分为0.5分。
除单项奖外,有一门课程没有取得学分或其学年总评成绩低于全班学年总评成绩者,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三、各班应制定专人负责校、院、班级集体活动及有关考勤和表现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各班应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测评,学生毕业时进行就业综合测评(将学生每学年的综合测评分累加起来,然后除以学制,即为该生就业时的综合评分)。
四、评定程序
1.个人申报(所有加分项均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2.班级评议。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以班为单位成立5-10人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各班均要对综合排名及评定细则(即智育分、加分、减分等列出明细)进行公示。确定评定结果之后,经本人签字、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学院,一经上报,因本人原因出现问题不予更改。各班测评小组在班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成立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测评工作。
4.召开学院奖学金评审会议。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审通过后,上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五、本细则由UG环球360官方网站高等职业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2012年10月8日起实施。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2012年10月8日
注意:1.德育的第5项需要修改;
2.上学年奖学金不加分;校外兼职不加分;四六级、普通话、会计证等
3.学术成果不加基础分;
4.干部最高分可以3分;
5.小组成员不负责任减分0.1;
6.所有活动进入预赛的可以加分;
7.奖学金测评小组出现问题,取消所有成员的奖学金申请,视情节
严重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