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管采购发〔2019〕35号 关于中直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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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管采购发〔2019〕35号 关于中直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6
17:52:47
中直机关各单位:
为做好中直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经报财政部同意,我中心对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19年7月1日起,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调整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和空调机。复印纸不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
2、中直机关各单位采购复印纸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可以通过中直机关协议供货系统或中直机关电子商城进行采购。采购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应委托我中心另行组织采购。
各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10-82273285
传真电话:010-82273387
联 系 人:贾宁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3261899291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