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直采购中心《关于中直机关2020—2022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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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直采购中心
《关于中直机关2020—2022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中直采购中心于近日下发了《关于中直机关2020—2022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管采购发〔2020〕7号),实施范围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在京行政、事业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京内执行的,年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不含保险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修保养)。本次采购结果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余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网址:http://zzcg.ccgp.gov.cn/xyddtz/15270.jhtml
附件1:《1.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2020—2022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成交供应商名单及联系方式》
附件2:《2. 中直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投诉表.docx》
现我处予以转发,望相关部门认真学习。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