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海外交流项目报名通知
为提高我校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创造体验不同教育理念方法的机会,我校与美国、韩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国家地区的高校签署了合作协议,将于2016年秋季学期选派优秀学生赴以下6所高校进行为期一学期/一学年的交流学习。欢迎感兴趣的同学踊跃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国家/ 地区 |
学校名称(中文) |
学校名称(英文) |
名额 |
备注 |
美国 |
纽约市立大学布鲁克林学院(纽约) |
The New York City University --Brooklyn College |
待定 |
自费交流生 |
韩国 |
梨花女子大学(首尔) |
Ewha Womans University |
1 |
交换生 |
淑明女子大学(首尔) |
Sookmyung Women’s University |
2 |
交换生 |
|
德成女子大学(首尔) |
Duksung Women’s University |
2 |
交换生 |
|
日本 |
十文字学园女子大学(琦玉县) |
Jumonji University |
待定 |
自费交流生 |
台湾 |
世新大学(台北) |
Shih Hsin University |
10 |
自费交流生 |
二、基本要求
1.GPA 2.5以上(4.0学分制),没有不及格的科目;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交换学校所在地生活,并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三、课程
我校学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交流学校开设的与自己专业符合或相近的课程,学分由我校认定。
四、学费及相关费用
1.交换生,对方学校免收学费,并按照规定向我校缴纳全额学费;
2.自费交流生,需支付对方学校学费,并按照规定向我校缴纳全额学费;
3.赴国(境)外交流的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及证件办理费等费用自理。
五、申请材料
1.申请表纸质版(空表请至教图楼1003领取),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2.在校成绩单纸质版原件,由院系负责审核并盖院系公章;
3.请同学们报名前慎重选择,录取后无故退出者,将会影响到此后校级交流项目的申请。
六、材料提交
截止日期:2016年4月中旬(详见各附件的项目简介)
电话:84659428 殷老师
地点:教图楼1003 国际合作处
附件:1. 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布鲁克林学院交流项目简介
2. 韩国梨花女子大学交流项目简介
3.韩国淑明女子大学、德成女子大学交流项目简介
4. 日本十文字学园女子大学交流项目简介
5. 台湾世新大学交流项目简介
国际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