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爱武
陈爱武,女,1967年9月生。1988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8年12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获诉讼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家事诉讼法学、亲属法学、仲裁法学。近年来,在核心期刊及其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四十篇。
代表性著作有:《人事诉讼程序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9月版;《你所关心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问题》,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代表性论文有:
1、《非法人组织的困境及其法律设置》载《学术研究》2004年2 期。(被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5期《民商法学》全文复印)。
2、《论代位诉讼与债务人自行诉讼之并存》载《山东社会科学》2004年6期。(被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9期《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全文复印)。
3、《中国人事诉讼程序研究》载日本《山梨学院大学法学论集》2004年秋季号,第52卷。
4、《两大法系国家与地区家事诉讼程序制度比较分析——以婚姻事件为中心的考察》载《移植与创新:混合制下的民事诉讼》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5月版。
5、《论家事案件之执行》载《河北法学》2006年1期。(2006年8月该文获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三等奖)
6、《人事诉讼程序的理论与实证》载《金陵法学评论》2006年春季卷。(2007年4月该文获“全国第一届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
7、《中国消费者诉讼的障害及解决方法》载日本《庆应法学》2006年8月号。
8、《婚姻无效之诉若干问题研究》载《江海学刊》2007年1期。第一作者
9、《家事调解:比较借鉴与制度重构》载《法学》2007年第6期。
10、《论不准离婚判决之否定》,载《学海》2008年第6期。
11、《确认生父之诉若干问题研究》,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12期。
12、《日本人事诉讼法的修订及其对我国的启示》,《金陵法律评论》2008年秋季卷。
近年来,已经主持完成南京师范大学青年基金项目课题“民事诉讼主体互动关系与审判方式改革研究”;江苏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家事诉讼程序研究”(项目批准号:04SJB820006);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比较法视野下的家庭法院”(项目批准号:06SFB5022)。目前正在主持的项目是中国法学会2009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论家事调解的理念与逻辑”(课题编号:CLS—D0966);江苏省法学会项目“江苏农村妇女维权状况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