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公开课活动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要求,经过前期充分的研讨筹备,2021年9月2日早上8点,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第一讲在教图楼312教室顺利开讲。课程第一讲由学校党委书记、法学教授李明舜主讲。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二学位学生及法学院、思政部教师共计100余人认真聆听学习了本次课程。
课上李明舜教授首先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整体安排,并说明了开设该课程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学好习近平的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成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他对同学们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做到“三相”结合,即“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二是实现“三原”至上,即忠实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著、原文、原意。三是注重“三化”要求,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四是掌握“三个基本”,即习近平法治思想包含的关于法治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观点。
本次课程重点讲解了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李明舜教授高屋建瓴地向同学们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和成就的科学总结,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更大成就的思想旗帜,具有重大的理论、实践、历史和世界意义。其次,以历史和发展视角,向师生们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和时代背景。从同学切身可感的现实变化,引导同学们从“两个大局”的视角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创立过程及所处时代背景。最后,结合师生们熟悉的婚姻家事案例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希望师生们在学习和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时,要深刻把握和坚持人民根本立场,坚持公平正义价值观,坚持科学思维方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第一讲在李明舜教授精彩的讲授和法学院师生的积极参与下圆满结束,为后续课程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授课团队将在此基础上继续精心打磨,进一步优化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传播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使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示范,更好地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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