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学法!法学院师生赴顺义区人民法院旁听
为了落实培养方案,让法学院学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熟悉庭审程序,引导学生走出课堂,在实践中学习、运用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4月11日下午,我校法学院组织普本、二学位、研究生170余人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旁听被告人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案情梗概:于某与孙某共同在北京某人力资源公司任职,于某离职后,借用前同事孙某的通讯软件账户,从公司招聘系统内下载包含个人信息的简历13000余份,通过将部分简历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人民币16400元。受害公司发现后,遂报案,后于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于某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于某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由顺义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宋素娟担任审判长,与刑庭法官刘琳琳、张伊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违法所得数额、赔偿金数额、被告人的量刑情节等焦点问题,充分举证、质证,发表陈述及辩论意见。合议庭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七千元,没收违法所得;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被告于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公民个人信息损失人民币一万六千四百元。
庭审结束后,宋素娟庭长为学生们开展了一节生动普法课堂,结合本案审理情况,围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定罪量刑的标准、法律后果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了深入解读,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审理程序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就如何有效防范个人信息泄露进行温馨提示。
旁听席上的同学们凝神静听、认真观摩了整个审判程序,对法院工作、庭审活动,以及相关的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和案件审判流程有了更加直观的体验和认知。
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发表旁听庭审感悟,“通过旁听此次庭审,我内心有很大触动,认识到有些不理智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今后要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通过此次旁听庭审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加深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认识,日后会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本次“零距离、面对面”的法治教育实践课,是疫情之后学生首次外出参加线下旁听活动,坚定了同学们对于公正的尊崇,更深刻地理解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为今后学习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参考公众号“京法网事”文章《下载13000份简历出售,这样的同事可真“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