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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合作
法学院前往门头沟法院交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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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了解少年家事审判的司法前沿动态和社会工作参与家事审判的发展趋势,2018年6月11日,法学院院长周应江,教师林建军、唐芳、黄晶、但淑华、周小雯,MSW中心教师俞鑫荣一行七人前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交流座谈,受到了该院副院长安辉,未审庭张莹等法官的热情接待。
在安院长的陪同下,法学院一行参观了门头沟法院的立案诉服大厅和少年家事法庭。其中,立案诉服大厅功能分区完备、便民设施齐全、窗口职责分工明确,给老师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而少年家事法庭中调解室、亲情室、婚姻家庭关系修复中心、未成年人法庭的设计和布置,处处体现着人文关怀和柔性司法精神,更是让老师们深感触动。
参观结束后,法学院一行与门头沟法院的安院长、张莹、黄雅琪、宋霞敏、陈硕法官,开展了关于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安院长介绍了少年家事法庭的成立及发展情况,并详细介绍了门头沟法院在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中形成的特色机制,包括由心理咨询员、社会观护员、家事调解员构成的“三员协作机制”、家庭关系修复机制、未成年人成长计划等。法学院林建军、但淑华等就社会观护的介入范围、离婚案件调解比例、法官释明、离婚冷静期、民事案件与家事案件异同点等问题,与门头沟法院的法官们展开了深入的探讨。MSW中心教师俞鑫荣就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能否参与家事审判司法活动的问题,与门头沟法院的法官们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座谈中,门头沟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还真诚表示愿意与法学院开展深入合作。
通过本次交流学习,老师们了解了少年家事审判司法工作中的新理念、新方法,对法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研究生专业实习等方面有了新的思考,收获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