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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我校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财综[2017]3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7〕77号)文件要求,为提高办事效率,实现财政票据无纸化工作目标,我校启动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当前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部署和学生收费管理系统衔接与测试等工作已经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财政电子票据种类
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学费、住宿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收体检费等)、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二、财政电子票据启用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包含学费、住宿费)以电子票据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在此之前已交费但未开具票据的参照执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以电子化管理为主,根据用户需要可选择是否开具纸质票据。
财务处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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