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2024年财政项目的通知
校财通字[2021]3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按照上级文件和学校财政专项管理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2024年财政专项的申报储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2至2024年财政专项,包括如下几类: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课题费专项、妇女干部培训专项等。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符合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充分预测2022-2024年项目建设资金支出需求。
2、申报2022-2024年项目均需完整、详细填写财政专项申报书(附件1-1)、项目支出计划(附件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3),在4月13日前交归口管理部门汇总。要求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支出内容具体、绩效目标明确合理,有明确预算测算依据和支出分类。
3、各归口管理部门做好2022-2023年项目的需求调查、汇总、项目规划和前期论证、排序工作,汇总填报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1、1-2、1-3)和需求调查汇总表(附件2),于4月20日前报财务处计划综合科。
三、需要说明和注意的事项
1、2022-2023项目申报应以2020年申报的2021-2023年储备项目库为基础,原则上不能申报新增项目;2024年项目应在充分预计的基础上填报需求,经学校研究纳入财政储备项目库管理;各类申报项目分年支出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上年批复额,避免盲目超规模申报,确属需要的,请及时与财务处沟通。
2、归口管理部门对各部门上报项目做好归类管理和统筹规划。各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处(负责科研项目汇总)、教务处(负责教学改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汇总)、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教职工专题培训项目汇总)、后勤处(负责维修改造类项目汇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类、实验室建设类项目汇总)、国际合作处(负责涉及出国、境事项预算汇总,各部门涉及出国(境)事项请单独列示并附详细书面说明)、财务处(负责特色引导专项汇总和其他在申报过程中无法确定归口管理部门的项目)。
3、妇联妇女干部培训相关专项需单独申报,报继续教育学院汇总。
财政专项申报事关学校重点事业发展任务的财力保障,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按时、完整的报送相关资料。
附件1-1:财政专项申报书
附件1-2:项目支出计划
附件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财政专项汇总表
财务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