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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2016-2017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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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通字【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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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2016-2017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校学字【201712号《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奖助学金评选和评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北校区2017级学生各类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UG环球360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UG环球360官方网站“国桢助学金”评定办法》、《UG环球360官方网站“惠如助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北校区及学生军训实际情况,工作安排如下:

一、北校区2017级学生助学金评定委员会

  任:郭春鸿

副主任:张晓亮

  员:王超、谷劲松、孙柳青、魏子童、王艳丹

办公室设在北校区学生科

办公室主任:王超

   员:全体辅导员、全体班主任

二、奖项设置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3000/人、2000/人、1000/人,分两个学期进行发放。

2.社会奖助学金

1)国桢助学金:2000/人,只面向2017级贵州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惠如助学金:2000/人,10人,只面向2017级本科学生。

3)社会捐赠配比助学金:5000/人,8人,只面向2017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单亲家庭。

三、时间安排

1.913日—141240-20:00,在北校区C座教学楼308315机房进行贫困生认定申请网上填报,辅导员网上审核。

截至时间915日下午16:00

2.930-109日,根据学生处反馈的认定结果是范围内的学生,修改网上申请填报数据,进行二次认定;

3.10月1010月12 ,根据学生处反馈的全部认定结果及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评定档次和额度,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评议结果报北校区2017级学生助学金评定委员会。

4.1013日,经北校区2017级学生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公示。

1014-16日,学生网上填报各类奖项,各辅导员审核并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四、评选范围和原则

1.“国家助学金”评选范围: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国家助学金分配表详见附表。

2.“国桢助学金”评选范围:2017级所有贵州籍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3.“社会捐赠配比助学金”评选范围:2017级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单亲家庭。

五、评选办法

根据《UG环球360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UG环球360官方网站“国桢助学金”评定办法》、《UG环球360官方网站“惠如助学金”评定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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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1